Projet de loi d’orientation et de programme pour l’avenir de l’École
- Ce qui va changer pour l'École
學校的未來之指導方針及規劃法案 – 它將改變學校
前言
法國國會於2005年3月24日決議通過「迎接學校的未來之指導方針及規劃法案」,同年4月23日由政府正式頒佈之。此法案乃依據國家教育法增修而成,共有八十九條文,我們將從三大方面來進行介紹,到底此法案對於現行法國的教育制度到底提供怎麼樣的一個遠景?此外,當此法案之草案公開,以繫於聽取各界人士及社會賢達之建議,直至送交國會審查之前,這段時間內,在社會上陸續引發為數不少的抗爭,到底這些扛著標語,頂著法國早春仍凜冽的寒風而走上街頭的學生與教師們,他們在抗議什麼? 主導此法案的教育部長François Fillon如何面對來自四面八方的反對聲浪?「除了知識的傳達,學校之首要任務被定位為傳達學生法國長久以來的固有價值」,這樣的理念在法國日益多元化(種族、社會、文化)的發展中,是否得以落實?
學校的未來之指導方針及規劃法案的理念簡介
為了提升法國青少年的培育之等級,政府依據此法案提出三大項需首要進行的教育措施,以下從這三大優先實施項目來介紹這法案所要表達的主要理念:
一、 讓所有的學生得以擁有學習成就:
法國政府不能放任十五萬的青少年中輟生。政府期望每個學生完成義務教育(六~十六歲)後,都應能具有基本知識及必備技能。對於那些有學習困難的學生(個人、家庭、文化、社會等因素),政府提供補救措施於正規教育體制外的支援機構,而這些機構均提供個人的學習成就之規劃措施。同時,於義務教育期間,與共同知識基礎無關的教育因素也將被排除。
二、 重新矯正語言教學的情況:
此法案將於各大學區之下新增一新的委員會,該委員會主要目的乃針對外國語文的教學。並強調語文教學應事先有明確的改善計畫或方法,包括:更完善的語文教師培育機構;加強小學與國中語文學習的銜接;於第五級(5e,指中學階段第二年,相當台灣的國一)讓學生選修第二外語;整合國中與高中的語文教學;不在以班級為教學單位,而以小團體分級制度進行分組教學,分級的依據乃參照歐州議會所頒佈的語言基礎能力共通指標及口語能力。
三、 師資培育的改革:
教師的初等培育將委託大學;師資培育學院將取代原本大學附屬的師資學校;政府將確立教師專業培育的內容並記錄於國家契約,此內容包含三部份:
1. 深化發展有紀律的素養
2. 教育的培育同時需對學生的異質性(尤其是殘障學生,以及對閱讀與寫作有學習障礙的學生)負起應有的責任。
3. 教育服務的公務人員之培育,尤其是著重與家長聯繫方面。
在完成培育課程之後,教師於實習第一年將不離開原研讀學校;且應避免分發新近教師於學校環境比較困難的區域。
此外,對於促進教育的現代化,此法案主要從三個主軸進行:
一、必須更加尊重法國共和體制的價值:
1. 小學、國中及高中之教學及規範的遵守乃基於推動及實施,包括寬容的態度、尊重他人、男女平等,以及對行為的負責。
2. 國中畢業文憑將新增一學校生活的分數。
3. 遵守學校規範且學業表現良好的學生(含大學生),將可獲得更多的獎學金補助。
4. 行為或學習態度嚴重擾亂班級教學進行的學生,將暫時轉介由中繼機構(Dispositif relais)負責,而此類型機構將持續設立。
二、使學校與教學得以整合更佳:
1. 於校長之下新設立教學委員會,其目的於協調各科目的教學。
2. 學校方案中必須明確呈現入學方式、聯繫家長的方式,以及與輔導過程有關的組織。
3. 國中階段將提供多樣化的專業技能及繼續升學途徑,並輔導幫助學生選擇是何其性向。
4. 一般高中及職業高中,均需在二年級後(La seconde générale;相當於台灣高中一年級),提供系列的輔導,並引導學生得以發揮其專長。
5. 職業高中文憑取得年限至三或四年。
6. 職業高中同樣的負有達成使學徒制度的復興之計畫得以成功的任務。
三、 使教育制度得以管理更佳:
1. 重視國家撥給教育經費的數量多寡;國家將主導經營管理方針,此管理方案乃依據輔助內容或替代(特別是短期課程的提供)使個人發展潛能得以更加運用,以及經由大學區校長及學校審查機關之間的決策層級之簡化,尤其是針對學校機構及專門學校之間得以達成一項更加清晰的教育目標之契約為範疇。
2. 高等教育委員會將提供相關建議,以幫助政府解決在教學、教育計畫、教育組織、教育制度的發展成效以及師資培育等相關議題上所出現問題。
法案之重要條文及其相關項目
第2條 學校的任務
第3條 教育的一致性
第9條 每個學生在其義務教育就讀時期,均得以獲得基本知識和技能,並進一步達成個人的學習成就,最終達成個人於社會生活的成就。
第14條 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成立。
第16 17條
教育成就的個人化規劃(PPRE)及替代方案
第19 25條
外國語文教學。外語教學從小學階段開始實施。
第23條 學生的輔導方針
第32條 新增中等教育文憑
第33條 職業高中
第34條 學校或教育機構的計畫方案
第38條 創立教學委員會
第43 44 45條
於大學之師資培育的學院
第48條 教師教學的自由權
第53 83條
海外的教育中繼機構
抗議的聲浪
此次教育改革法案經過三次大規模的民意調查,仍引起社會上相當大的迴響,高中生對未來學制的恐慌、老師們對改革的不信任、學者對改革的不支持等等,而此法案在廣納各界意見,統合並修改之後仍如期公佈。
參考文件:
ʟe texte du projet de loi d’orientation et de proɡramme pour l’avenir de l’ɛcole.
- May 27 Fri 2005 23:37
法國教育新聞:教育改革法案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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